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纪工委、市经开区纪工委:
2018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两节”期间,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安排与无公务无关的接待、宴请和同城吃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租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严格规范工会活动;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特别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的功夫,将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抓严抓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永远在路上的韧性和执着,持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层层压实责任,严守纪律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格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两节”期间要聚焦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市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022013 12388—8;举报邮箱:mgxfjb@126.com
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实际制定节日期间督查方案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请于每个节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纪委(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胡君逸,联系电话:8022009)。
中共明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光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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