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明光市委党校)
学员培训、轮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五条 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是:(一)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三)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七)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委党校教务科
三、服务对象
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电话受理
七、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0550-8020122
学员结业证书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四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是学员在校学绩的凭证。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因故未按照规定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补训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
二、承办机构
市委党校教务科
三、服务对象
党校学员
四、申请条件
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或补训合格。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现场受理
七、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0550-8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