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明光市委党校)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7/13 10:59:54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明光市委党校)

学员培训、轮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五条 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是:(一)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三)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七)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委党校教务科

三、服务对象

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电话受理

七、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0550-8020122

学员结业证书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四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是学员在校学绩的凭证。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因故未按照规定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补训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

二、承办机构

市委党校教务科

三、服务对象

党校学员

四、申请条件

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或补训合格。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现场受理

七、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0550-8020122